2013年11月26日星期二

全國版) - (持續3年的中國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終審昨在最高法院開庭 3Q大戰終審聚焦誰支配市場

在業界炒得沸沸揚揚、已延續3年的"3Q大戰",迷利倉終於有望在近期了結。昨日上午9時,奇虎360上訴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一案在最高法院第一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據南方日報記者現場瞭解到,360此次的訴訟主張是,請求法院判令騰訊停止涉案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要求騰訊賠償經濟損失1.5億元,並公開賠禮道歉。騰訊則請求法院駁回360方面的訴訟請求。據介紹,這是《反壟斷法》出台6年來,最高法院審理的首例互聯網反壟斷案,行業人士普遍認為,由最高人民法院對"3Q大戰"作出最後的定奪,將對國內互聯網反壟斷的判決具有標誌性意義。審判現場:市場支配地位問題仍是焦點昨日的庭審從早上9時一直持續到傍晚6:20左右才休庭,根據審判長的決定,今日還將繼續審理該案。南方日報記者從現場瞭解到,騰訊QQ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仍是雙方在昨日庭審中爭論的焦點。360在法庭上陳述,QQ沒有提供相反證據證明其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被上訴人具有控制商品價格、數量或其他交易條件的能力和阻礙、影響其他經營者進入相關市場的能力。QQ有能力控制交易條件,符合《反壟斷法》相關規定,應認定其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不過,這一觀點遭到了騰訊方面的反駁。騰訊方面認為,要判定一家企業是否具有"市場支配地位",首先要明確相關市場的範圍。奇虎360把即時通訊軟件服務僅定位於QQ、MSN這類軟件,忽視了同樣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微博、飛信、電子郵箱及社交網站。騰訊QQ經過多年發展,早已不再是一款單純提供即時通訊服務的軟件產品,而是一個包括郵箱、社交、音樂、遊戲、門戶、搜索等多種應用的綜合性平台產品。因此,騰訊方面指出,多家有競爭實力的公司經營即時通訊業務,兩被告在即時通訊領域並未具有市場支配地位,不存在濫用支配地位、排擠競爭對手和限制交易的行為。業界觀點:互聯網反壟斷案意義重大作為本次案件的焦點人物,周鴻禕昨日公開呼籲:"大家可以不支持我,但我希望大家都能支持反壟斷。"360公司給南方日報發來的一封公開信則聲稱巨頭壟斷已使中國互聯網產業荒漠化,呼籲不要讓壟斷扼殺年輕創業者。對此,騰訊方面隨即作出了官方回應,辯稱騰訊實施開放戰略以來,已經有80萬開發者在騰訊開放平台上耕耘夢想,有超過200萬公�賬號在微信公�平台上施展自己的創新,究竟誰在給創業者夢想的天地、誰在扼殺創業者的夢想,大家的心裡自然有一杆秤。作為"中國互聯網反壟斷第一案",昨天的庭審也吸引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中國人民大學商法研究所所長劉俊海對此評論道,反壟斷法既適用于傳統市場領域,也適用于互聯網市場,因此他建議反壟斷執法機構及時回應互聯網行迷你倉的反壟斷呼聲,依據法定條件與程序�動互聯網市場的反壟斷調查程序。不過,大成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鄧志松博士卻認為,QQ和360雖然都是與百姓密切相關的互聯網產品,但庭審揭示出來反壟斷問題的高度專業性可能與大家的距離有些遠,壟斷行為的認定比較複雜,必須建立在全面證據和嚴謹論證的基礎之上。而互聯網IT知名評論人洪波也認為,處理互聯網公司之間的競爭,應慎用反壟斷法。"對大部分互聯網產品來說,不存在壟斷問題,因為互聯網是一個完全開放、充分競爭的全球市場。除非某些擁有系統底層能力,有可能破壞競爭對手產品正常運行,並且自身又占據市場支配地位的產品,應當引起特別關注。"案件回顧360在廣東一審敗訴據資料顯示,本次最高人民法院審理的360訴騰訊壟斷案最初源於2010年爆發的"3Q大戰"。360方面稱其起因是騰訊公司在2010年2月12日推出"QQ醫生"這款產品時涉嫌利用QQ產品的市場地位進行綑綁安裝,直接影響了360安全衛士的市場地位。隨後,360公司則推出了一款名為"360扣扣保鏢"的安全工具,聲稱該工具能夠"全面保護QQ用戶的安全,包括阻止QQ查看用戶隱私文件、防止木馬盜取QQ以及給QQ加速、過濾廣告等"。而騰訊公司對此迅速作出回應,並在2010年11月3日晚發佈《致廣大QQ用戶的一封信》,宣佈在裝有360軟件的電腦上停止運行QQ軟件,用戶必須卸載360軟件才可登錄QQ。由於QQ和360的產品占據了大多數中國互聯網用戶的電腦,所以此次糾紛所產生的影響讓"3Q大戰"成為了中國互聯網歷史上一次標誌性事件。由於對用戶影響重大,這起事件很快驚動了工信部等管理部門。在工信部的調停下,騰訊公司恢複兼容360軟件,兩公司分別向用戶致歉。隨後兩家的戰場由電腦轉到了法律上,騰訊公司首先在註冊地廣東起訴360不正當競爭,半年後360公司也在廣東對騰訊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提起反壟斷訴訟。騰訊公司認為,奇虎360向用戶提供"360扣扣保鏢"利用虛假宣傳手段,誤導和欺騙用戶,誣蔑原告和原告的產品"窺視"用戶的隱私,給騰訊聲譽造成極大損害。360公司則認為,騰訊長期以來濫用其市場支配地位,使用模仿、綑綁、交叉補貼等方式強行推廣自己的產品,尤其是在2010年11月3日騰訊為打壓360安全產品,強迫用戶"二選一"的行為,是壟斷法中典型限制交易行為,應依法承擔停止侵權並賠償損失的民事責任。今年3月28日,廣東省高院一審判定,相關市場上存在充分競爭,騰訊不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因而認為其行為不構成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由此駁回了原告360的全部訴訟請求。●南方日報記者 葉丹 北京報道自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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