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

整合強積金個人帳戶

強積金計劃成員於轉工或離職後,儲存應指示強積金受託人如何處理於前僱主之強積金帳戶內累算權益,如強積金受託人於計劃成員離職通知後3個月內仍未收到指示,其計劃內的強積金累算權益便保留於同一計劃的個人帳戶,增添強積金計劃成員所持個人帳戶數量。因此,積金局為協助計劃成員整合強積金個人帳戶,推出一份全新「計劃成員整合個人帳戶申請表」,可一次過整合多個強積金個人帳戶,方便管理自己的強積金迷你倉資。部分強積金計劃成員為方便管理強積金帳戶,選擇於每一次轉工或離職後將過往供款強積金累算權益轉移至新僱主強積金計劃,但需留意有關計劃是否適合自己投資目標,轉移前審慎考慮,如有投資「保證基金」,需留意保證條款,以免因轉移累算權益而失去保證回報。 資料僅供參考。詳情請向個別強積金服務提供者查詢及概以強積金法例條文及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公布為準。作者為�生銀行保險業務主管鄧子平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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