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報訊】年輕好色男疑遭女網友串謀捉黃腳雞勒索案,
迷你倉昨日於區域法院審結,法官衡量過所有證供後,昨裁定始作俑者的16歲女網友及15歲男同黨罪名成立,將聯同開審前已認罪的另一被告李文傑,於2月5日判刑。案件聆訊中途,控方要求把第二項搶劫控罪,改為搶劫罪及交替性的處理贓物罪。 官斥兩被告做戲 法官裁決時指,男事主X的證供合理,而且是誠實的證人。法官亦指當時首被告有挾持X,15歲男同黨早前解釋以為提款卡是屬首被告,而替他落街提款之講法為虛假證供。法官稱,「他與首被告二人根本是做戲。」遂判15歲男同黨3項罪名全部成立。 法官稱女網友被告處處暗示可以跟X發生性行為,但如真的希望與X發生性行為的話,便不會提議相約X
self storage男友(首被告)的家中。法官指:「明顯地這是一個騙局。當X要求性行為時,女被告便順水推舟說要到友人家中,到達後即把X交給首被告處置。」法官同樣判女被告3項控罪全部罪成。 最後法官表示判刑前,需先行索取有關報告,包括勞教所報告、青少年罪犯委員會報告等。 搶提款卡�萬四 案情指,去年4月29日,21歲男事主X在手機交友程式「遇見」,結識案中女被告,女被告隨即邀請他到沙田石門�住所。豈料X卻給首被告指他與「未夠秤」少女性交,威脅他「一係畀錢、一係報警」。首被告強行搶去X的提款卡,及在威迫下得知密碼後,吩咐女被告和男同黨往�機提取了1.4萬元。案件編號 :DCCC 933/2013 主審:郭偉健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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