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9日星期六

重建社交圈 防網絡欺凌

互聯網的更新換代,self storage牽動整個世界溝通模式的變革。早幾年,不少人以為虛擬網絡具有高度隱私性而暢所欲言,但隨著近年各種社交網站興起,具有拍照及上網功能的智能手機普及,現代人事無大小都毫不吝嗇在網上分享自己的想法,反而使私隱成為網絡中最薄弱的環節。若運用不當,或自我保護意識不足,隨時跌入網絡欺凌的陷阱。"寧得罪小人,莫得罪網民",涓滴成流的一個個"讚",可能引發軒然大波,甚至間接害死一條生命。 互聯網威力無遠弗屆,星星之火,可以燎原。疑似網絡欺凌的受害人不堪受辱而輕生等極端事件,本澳雖然鮮見,但更多身心受辱的個案,似乎未被揭露。有團體昨日公佈的一份報告顯示,本澳青少年在過去一年內曾在網上目睹、欺凌他人或被別人欺凌的比率,均顯著高於廣州及香港,不容樂觀。 網絡欺凌指利用網絡工具如網頁、網誌、社交網站等,對他人作出攻擊或侵犯行為,使受害者精神和心理受創。常見的網絡欺凌方式包括"人肉搜索"、"起底",以文字或圖片誹謗、侮辱受害人等。網絡欺凌的出現,很多時可能是當事人本身"有錯在先",所謂"錯",可能只是說了句話或涉及個人價值觀不被認同,便被群起圍攻。一旦大量網民和應,盲目按"讚",力量強大如"社會制裁",加上個別網民誤以為"迷利倉肉搜索"可伸張正義,將受害人的地址、電話及個人生活赤裸公開,這把無形的利刃,足令受害人的脆弱心靈千刀萬剮。 本澳對"人肉搜索"這把"雙刃劍"並無完善的法律法規監管,網民事不關己、袖手旁觀,亦直接助長非理性公審的風氣。可知道,在信息爆炸的年代,"人肉搜索"的主角今天是他,明天可能就是你。不同國家和地區用以消弭網絡欺凌的方式不盡相同,歐美有國家設有"網絡警察",專門追蹤惡意言論;日本則開發了能自動收集網絡犯罪預告言論的軟件;韓國則強制實施網絡實名制。然而,透過立法或以任何方式管制網絡,除極有可能被扣上侵犯言論自由的帽子,亦會令自由風氣旺盛的網絡失去彈性。法律箝制必遭反彈,但不代表可以袖手不理。 回看本澳,最易出現網絡欺凌的多屬青少年群體,如何從預防入手,灌輸正確的網絡使用態度,有賴家校合作,尤其家長的循循善誘。強行禁止青少年接觸網絡做法消極,亦可能產生反效果,倒不如家長與子女訂立"上網約章",提升子女對網絡的認知、建立自律能力,亦要提醒子女小心處理網絡問題,要有同理心,謹言慎行,防止成為網絡欺凌的欺凌者、受害人或旁觀者。社會及學校亦可重建和擴大現實世界的社交網絡,減少機不離手的"低頭族",避免過份沉迷網絡世界。 夏 耘 迷你倉

沒有留言: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