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31日星期四

臺灣

華碩因環保標章使用違規,儲存年初遭環保署停止申請權一年。但環保署調查發現,華碩透過轉換獨家代理方式,於停權期間讓19件新產品申請到環保標章,昨(31)日環保署斷然處分,撤銷相關產品標章。華碩表示,政府相關單位的標案占華碩營收比率不到0.5%,因此對財務業務無重大影響。環保署撤銷華碩19張環保標章認證書,其中包括筆記型電腦、液晶顯示器、個人電腦、工作站主機、All-in-on PC等產品。華碩迷你倉示,產品規格品質都符合環保標準,消費者可安心使用。另外經內部檢視,華碩聯合科技係依審查作業規範第4條第15項以獨家代理資格提出申請,並取得後續環保標章,於法有據。有關環保署提到的違規事宜,若收到主管機關函文,將提出詳細說明。據了解,華碩於今年初因四款已取得環保標章的個人電腦CPU(中央處理器)升級未向環保署報備,被認定違規,遭環保署記16點,並停指申請環保標章資格一年,到明年2月才能恢復。儲存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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